一、本办法适用于南开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招生专业包括英语、翻译、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
二、招收对象
符合国家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政策规定,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仅限16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
三、招录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根据我校要求填写《南开大学2016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申请表》,随其他申请材料统一交送高中教务处一并于2016年1月5日前寄回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包括听力、笔试、口试)
考试地点: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6、17日
备注:具体考试事宜将于2016年1月10日左右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招生动态”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认定
在考生语文、数学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科分数线的基础上,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须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公示
经我校考核通过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须在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同时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并报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四、提前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招收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 022-23501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15822985593)。
3、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在我校保送生测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未入学者,取消其保送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本办法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