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6-01-20 09:50:16 来源:黑龙江大学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有关要求,黑龙江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范围
 
  具备《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保送生计划全部列入国家核定的当年招生总计划之内。
 
  2.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收高中阶段英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
 
  俄语专业2人、英语专业5人、法语专业5人、日语专业5人、德语专业5人、朝鲜语专业5人、阿拉伯语专业5人。
 
  (2)招收高中阶段俄语语种考生的专业及计划:
 
  俄语专业3人。
 
  三、报名办法
 
  1.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黑龙江大学2016年保送生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填写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6年2月23-29日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2. 我校将于2016年3月8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
 
  3. 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后,无论录取与否,不予退还。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语文笔试、外语笔试。
 
  2.现场确认时间:3月17日,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204.
 
  3.考试时间:3月18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报名考试费:300元/人
 
  5.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五、录取方式
 
  1.测试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以上)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学生司备案。在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2.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学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经生源所在省级招考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后不允许转到其它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七、联系办法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收信人: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处普招科
 
  联系电话:0451-86608661 传真:0451-86608177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hl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