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根据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保送生招生专业
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波兰语、丹麦语、阿尔巴尼亚语、意大利语、朝鲜语、朝鲜语(国际商务)、越南语、乌尔都语、马来语、斯瓦希里语、孟加拉语
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下载《北京外国语大学保送生申请表》。
《北京外国语大学保送生申请表》第一页背面信息由推荐学校填写。
报名时间:12月23日至12月25日17:00
没有在网上(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报名费的,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由学生如实填写和提供,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统一于2015年12月27日前用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将推荐保送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1)发至招生办公室邮箱:bwzsb@bfsu.edu.cn。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以确定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报到: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本人于2016年1月7日下午15:30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逸夫楼办理报到手续。
四、考核与录取
(一)考试时间:2016年1月8—9日。
(二)考试科目:外语笔试、语文笔试、口试面试。
(三)录取原则: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高考绝密程序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统一阅卷。
我校录取分为A、B段
A段(可选):鼓励考生报考非通用语专业(限外国语中学生源)。可填报克罗地亚语、罗马尼亚语、波兰语、丹麦语、阿尔巴尼亚语、朝鲜语、越南语、乌尔都语、马来语、斯瓦希里语、孟加拉语等其中一个专业,总分达到200分并且口试成绩合格的,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分男女生择优提前录取,录满为止。
B段(必选):考生可在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中选报。A段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口试面试成绩划定B段资格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男女生分别择优录取。
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法语专业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阿拉伯语专业只招男生。
(四)我校将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初选名单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至外国语中学,非外国语中学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寄至本人。
五、监督机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附则
本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传真:010-88810273
E-mail:bwzsb@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