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4年外语类专业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4-02-26 15:56:05 来源:中山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报名条件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学推荐。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
  
  招生计划:约60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第三条  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注册报名: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12月24日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2014年保送生(外语类专业)申请表》;
  
  2、个人陈述(手写,500字以上);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于2013年12月26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 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第四条  选拔程序
  
  1、初审:学生可于12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复试。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试
  
  复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复试时间:1月上旬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名单确定: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入选名单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名单须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第五条  相关说明
  
  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2、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4、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与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4年保送生(外语类专业)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