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室和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保送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3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的保送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化工材料类、理学类、机械信息类、经管文法类四大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报考,申请后不得变更,各类别所包含专业如表1所示。
2.书面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打印系统生成《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用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三张表缺一不可),申请者将申请表、个人陈述、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获奖证明复印件、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用A4纸标准装订成册,于2014年1月3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
3.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报名,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招生考核工作。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初审、分类考核、分类资格认定。
2.由专家评审组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4年1月1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4年1月17日至24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 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笔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的科目如表1所示。
表1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专业类别及其涵盖专业和对应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笔试科目 |
化工材料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
数学+化学 |
理学类 |
应用化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 |
数学+化学 或 数学+物理 |
机械信息类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
数学+物理 |
经管文法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财务与金融方向))、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英语 |
语文+英语 |
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生源分布情况和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分布情况,分专业类别(见表1)确定保送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保送专业,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保送生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考生须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该入选考生名单同时报送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保送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监督机制:
1. 学校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4年1月17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4年1月17日至24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到我校报到,2月22日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保送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4年3月下旬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