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申请
申请清华大学2012年保送生的考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www.join-tsinghu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加盖中学校级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如个人自述、证明考生具有保送资格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等必须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资料一般不必提供)一起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确定通过初审参加保送生选拔测试的名单。
2、测试
保送生选拔测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
理科:阅读与写作、数学、自然科学
文科:阅读与写作、数学、人文与社会
3、认定
保送名单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后生效。
四、日程安排
11月7日-11月30日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邮寄申请材料(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12月1日-12月7日 书面评审
12月8日起 查询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
12月17日、18日 笔试、综合面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内
五、附则
1、参加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的考生,在全国总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可以在竞赛现场通过考核予以录取;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测试与保送生分开举行,具体办法另行公布。按照本简章申请保送生的考生,可以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自主招生,但需另行报名;
3、在本次保送生选拔中通过初审环节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可以自动通过自主招生选拔的材料评审,无需再邮寄申请资料;未通过保送生初审环节的考生,需重新邮寄申请资料;
4、在本次保送生选拔中最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考生,无需再参加自主招生测试;未被认定为保送生的考生,可以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生或自主招生认定;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