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简称专升本),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报名,由学校在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以内进行推荐。
据了解,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2011年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均为专升本的选拔对象。各学校应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省教育厅正式推荐。各院校的推荐比例均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被推荐的学生按照规定选择报考专业,由学校进行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并打印推荐表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推荐学校应于3月28~4月1日持推荐报告到省教育厅学生处、高教处办理报考资格及专业等审核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学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由学校组织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全省按照选拔考试成绩分专业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经省招办审批后由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