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1年专升本的通知

2011-03-15 15:36:16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教学〔2011〕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选拔2011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选拔对象和选拔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且严格履行我校注册手续,已完成学籍注册的2011届毕业生。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二、选拔程序和选拔办法

  1.推荐。各院(系)根据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认真选拔,切实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2.审核。各院(系)根据自身专业条件,制定选拔政策,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学生处进行学籍注册、违纪情况等审核。学校审核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3.推荐时间。各院(系)务必在3月22日下午17:00时前将院(系)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学生处。同时公示名单以及综合素质成绩排名情况一并报学生处备案。

  三、选拔名额分配

  学生处根据各院(系)2011届毕业生人数,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专业名额划分(具体名额见附件1),并按专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所有分配名额各专业之间不能互通,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选拔。

  四、工作要求

  1.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严把政策,严肃纪律,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各院(系)要指定一名学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升本的选拔、推荐、数据录入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数据操作,不能拖延、延误工作时间,并且保证工作质量。

  3.学生处专门开发了专升本报名系统,各院(系)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报名,学生处统一打印推荐表。

  4.所有数据录入校对完毕,要求在3月22日前将数据上报学生处进行统一汇总审核。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专升本通知.doc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