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招办:收到录取通知书别忘领纸质档案

2012-08-17 14:28:39 来源:周口日报
  高考录取工作接近尾声,市招办昨日提醒考生,领到通知书后,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领取自己的纸质档案。
  
  市招办工作人员介绍,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而考生在报到时需要向学校提供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质档案是一致的,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等。接到通知书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纸质档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高考考生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后,高考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有关表格按秘密级材料销毁。因此,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自己的纸质档案。
  
  此外,市招办提醒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因为升学志愿既是考生意愿的体现,同时是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对录取后不报到的情况,招生部门也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这对下一年的录取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记者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