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决赛金奖、银奖的考生(奖项须经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名单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突出基础学科在国家关键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同时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置如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哲学,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和化学 |
2 | 物理学 | |
3 | 化学 | |
4 | 生物科学 | |
5 | 基础医学 | |
6 |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 历史 |
7 | 哲学 |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87)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考生须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可填报多个专业)。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5月10日中午12:00。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校考确认
高考结束后,考生须充分评估高考成绩与报考意愿,于6月12日中午12:00-20日中午12:00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强基计划校考确认,并下载“华中科技大学考试诚信承诺书”签字上传。未按期确认考试或上传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校考资格,我校不予进行校考入围排队。
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慎重做出校考确认选择。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类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按照不超过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优先确定入围名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入围高校考核的考生入围至所填报的某一专业进行分专业考核。
未入围的第一类考生中,对于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满足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80%条件时,在其高考单科成绩符合所报专业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时,可破格入围,入围专业为各科目对应专业。各专业对高考单科成绩的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如下: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专业要求高考数学单科成绩145分及以上;物理学专业要求高考物理单科成绩为满分;化学、基础医学专业要求高考化学单科成绩达到满分的98%及以上。
符合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获得入围校考资格。
(五)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7月4日前举行高校考核(含分专业测试和体育测试)。分专业测试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测试形式:分专业测试、体育测试
测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测试:按照考生入围专业进行分专业测试,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注重对考生学科潜质、创新能力、科研志向等因素的考查,满分100分。
体育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个项目。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排序依据。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无故缺席体育测试的考生视为无故放弃校考。因身体原因等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提供免测申请表、三甲医院证明等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体育测试,免测考生的体育测试成绩计为60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我校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成绩排序。
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进行排序。
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1.本研衔接:我校对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本研转段评价标准的强基计划学生,一体化设计本研课程体系和科研训练体系,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
【数学与应用数学】该专业依托数学与统计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培养方案立足数学学科及数学交叉领域的前沿基础问题,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首席科学家领衔下的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数学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能在数学及交叉领域从事数学理论研究或交叉应用研究的拔尖人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培养方案立足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聚焦智能芯片、算法框架、智能系统等关键领域自主创新,培养适应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战略需求,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和智能科学专业知识与能力、良好的人文素养、团队精神、国际视野和可持续竞争力,以及从事智能科学领域相关研究、设计、开发与管理工作的突出能力,能解决智能科学领域复杂问题的创新人才。
【物理学】该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和集成电路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物理学院的培养方案依托国家级科学研究平台,构建理工交叉融合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学生扎实的数理基础和较强的科学实验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的能力,使学生具备在基础科学研究或芯片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或从事相关工作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集成电路学院的培养方案注重理工交叉、产教融合、科教协同以及学生个性特质,构建理工交叉融合的物理学、电子科学及集成电路科学创新领军人才培养体系,使学生在科学实践中养成科学和工程素养,具备在电子科学基础学科、高端芯片与EDA软件、智能科技、信息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开展创造性、创新性研究或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成长为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领军人才。
【化学】该专业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以大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秉持“志趣驱动、科创引领”的育人理念,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注重夯实学生的数理基础,强化掌握化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逻辑思维、创新性思维和较强的国际化交流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突出,能解决国家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的高层次人才。
【生物科学】该专业立足生命科学前沿,聚焦智能医学工程、人工智能、生物信息、生命科学与健康、合成生物学与生物智造、纳米医药与生物制药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模块化、宽口径、“一生一导师、一生一方案、一生一课表”的个性化路径,培养家国情怀浓厚、文化底蕴丰富、专业基础坚实、创新实践能力突出、理工医多学科交叉特色鲜明的生命科学基础拔尖人才,和能够在未来引领世界的顶尖科学家。
【基础医学】该专业面向生物医学学科前沿,秉承“全人为本,知识为基,能力为核”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依托国家基础医学拔尖2.0基地实施精英培养,组建以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名师为核心的育人团队,构建基于重大疾病研究学科方向、本研衔接、医理工文交叉的课程体系,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国际合作协同育人,实施“四早进”“四阶递进”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和世界胸怀、宽阔国际视野的医学科学家潜质的创新人才,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该专业深植传统学术领域,以传统小学为根基,全面覆盖古典语文、古典文献、古典文学等方向。紧密契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着力培养学生的学术基础与文化担当意识,强化学生的数字人文素养与科研能力,培育引领古文字学和中国古典研究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大力推动对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弘扬,为国家文化建设与学术发展贡献关键力量。
【哲学】该专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大师引领,实施一对一导师制,打造哲学经典和哲学前沿主题系列小班研讨课,培养全面把握哲学理论,能够熟练运用哲学方法论、逻辑和批判性思维,善于批判性阅读和论证性写作,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化视野,能契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从事前沿学术研究,有潜力成长为国家紧缺的一流哲学学者、思想家,兼具哲学素养与科学精神的创新型一流哲学人才。
2.科教协同:强基计划实施科教协同育人模式。我校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基地)向本学科强基生全面开放,指导学生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融入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尽早参与高水平科学研究。
3.因材施教: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培养,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创造一流学术氛围,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进科技前沿。
4.开放交流:通过“世界顶尖大学交流”“世界一流学科交流”“全球视野拓展”三类资助,支持强基学生赴世界知名学府开展课程学习、科研训练,着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胜任力的创新型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强基计划学生退出和补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关于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电子邮箱:zs@h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87559937
各培养院系咨询方式:
数学与统计学院:027-87543131(李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27-87543984(严老师)
物理学院:027-87559217(教务科)、027-87543980(学工组)
集成电路学院:027-87542493(齐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027-58868749(吴老师)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7-87792074(陈老师)
基础医学院:027-83692601(晏老师)
人文学院:027-87542404(宋老师)
哲学学院:027-87542403(张老师)
八、本简章由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