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2009-09-24 09:53:34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0年度,河南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空军转型建设对人才的要求,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招飞改革,提高以文化成绩为重点的选拔质量,为空军输送高素质飞行人才,努力开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新局面。

  一、招收范围

  2010年度空军计划在河南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70名,招收范围为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濮阳市、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邓州市。

  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和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数量不限,选拔范围为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信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许昌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河南中医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河南财经学院、新乡医学院等23所院校。

  二、招收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条件是:2010年应届毕业男生,年龄16—19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和飞行学员选拔条件。

  (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条件是: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男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系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本科一批或二批学生(专升本和音、体、美专业学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毕业时能够获得所学专业的学士学位,政治、身体、心理符合飞行学员选拔条件。

  (三)选拔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条件是:男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系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本科一批或二批学生(专升本和音、体、美专业学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政治、身体、心理符合飞行学员选拔条件。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2009年9月至10月,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和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下同)组织实施,利用空军提供的招飞宣传材料,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招飞宣传。学生符合自荐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经学校及市、县(市、区)招生办审查把关和目测摸底,推荐参加空军招飞部门组织的检测。

  (二)预选初检。2009年10月至11月,由空军招飞部门派出预选组,对学生进行身体、心理初检,在各市设置检测站实施。学生持《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由市、县(市、区)招生办或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检测站参加预选。此外,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学生还须持《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学员登记表》参加预选。

  (三)文化初选。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由空军招飞部门会同省、市招生部门,在各市设置考点,统一组织预选合格学生进行文化考试,对文化基础差的学生予以淘汰。

  (四)全面检测。2010年2月至3月,文化初选合格学生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和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济南接受全面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

  (五)政治审查。2010年4月至6月,由空军招飞部门和地方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和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单位给予协助。

  (六)选拔录取。由空军招飞局统一组织实施,大学生从2010年5月底开始至6月初结束,符合飞行学员录取条件的发给《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参选线的高中毕业生从2010年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合格者经省招生办审批录取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七)工作总结。各市招生办对本市年度招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于2010年8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省招生办和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

  四、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优秀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空军飞行学员选拔。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招飞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发挥学校的作用,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国防教育,激发学生献身国防事业的热情。

  (二)严格把关,提高目测摸底质量。要对报考学生的自然条件、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并进行视力、色觉、身高、体重等四项体格检查,对明显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不要推荐上站检测,提高预选检测合格率。

  (三)精心“保苗”,加强报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预选、全面检测结束后,要对检测合格学生的“保苗”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坚定报考态度,提高心理素质和文化成绩,防止身体发生变化。要注重发挥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和空军飞行学员优秀生源学校在“保苗”工作上的示范作用。

  (四)加强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和学校要把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领导的支持,结合实际,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与空军招飞部门加强联系,搞好协调配合;要完善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扬;要加强上站检测学生的管理,积极做好甲型流感预防工作,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