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加强中、高考期间噪音管理

2006-06-06 08:59:54 来源:漯河日报

  2006年的中、高考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的环境,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据了解,歌舞厅、电影院、录像厅、恋歌房等公共娱乐场所在中、高考期间每天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点,营业期间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分贝设备招揽顾客。中、高考期间举行大型集会的,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集会过程中不得使用高分贝设备。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每天2200至次日700必须停工;确须施工的,须报环保局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过程中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6月7日~6月8日高考期间考点周围500米内的建筑工地必须停工。

  对违反上述要求产生噪声扰民的,市环保局将依法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环保噪声服务热线: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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