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4-11-05 09:19:21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招中[2014]8号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办对2011年公布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及普通高中学校,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于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在考试期间将本规定放大张贴在考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舞弊的处理规定同时停止施行。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