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拟认定校考合格生人数及降分政策
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年度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学校可依据生源实际情况调整各项目校考合格生认定人数,宁缺毋滥。
降分政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校考合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该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校考合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上海为50分,海南为160分,其他改革省份均为70分)。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按照同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文化课成绩优良、具有我校招生项目的艺术特长。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注:考生报考时须填报身高,未达要求者不得参加校考。学校录取时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3.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专业测试,则考生须参加该测试且成绩合格。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页均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经所在中学核实后由校级领导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以照片形式上传,内容应清晰可读。
四、校考
1.校考方式:完成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实时录制并提交视频。我校不接收通过其他平台或方式提交的视频。
2.校考环节:考生须提交自选剧目展示视频、基本功及技术技巧展示视频。
请务必仔细阅读视频录制及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详见附件),严格按要求提交视频。
3.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审核;对视频录制符合要求的考生,组织评委对其视频作品进行评分。
五、认定合格生
1.根据生源情况,分项目划定专业测试成绩及格线。
2.在达到专业测试及格线的考生中,分招生项目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认定校考合格生。
合格生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
六、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1:00
2.专业测试视频提交时间:2022年1月1日11:00至1月10日11:00
3.网上查询校考成绩时间:2022年3月
七、录取办法
1.高水平艺术团校考合格生须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于高水平艺术团所在批次报考我校。录取时,严格审查考生电子档案(含高考体检信息),按照公示的校考合格生降分政策执行。
2.符合录取要求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对应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高水平艺术团所在具体批次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九、入学复查及在校期间管理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含新生入学体检)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录取考生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
3.我校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4.未能完成艺术团学生培养方案或违反相关管理要求的学生,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十、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s://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联系电话:400-0123-517(负责招生政策咨询)
校团委联系电话:010-62510717(负责学生管理、艺术专业方面咨询)
本科招办电子邮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邮箱:rucjj@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