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体育学院2020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2020-04-30 13:58:14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概况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本科办学层次,副厅级规格,隶属省体育局主管,业务工作受省教育厅领导。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河南体育学院,1962年因国民经济困难而停办;1984年恢复创建河南体育技术专科学校;1992年并入郑州大学,更名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保留独立法人资格)。

  我院本科教育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英语、音乐表演等9个专业;研究生教育为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含专业学位硕士),设有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和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7个专业。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郑州大学具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郑州大学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显示“在本校体育学院××专业学习”。

  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6100余人,专兼职教师、教练员361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高级教练员93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2名,省青年骨干教师16名。办学以来已培养各类体育人才3万余人,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技和体育文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我院突出武术和运动训练办学特色,培养了奥运冠军朱婷、贾占波、孙甜甜、李雪英,世界冠军巫兰英、宁泽涛、王二平、马建超等知名运动员100多人。成立有河南省体育产业研究中心、中原武术文化研究中心等12个研究中心。承办了河南省太极拳队、河南省武术青年队等2个省级运动队,开创“省队校办”先河,队员多次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冠军。2018年开始承担河南省冬季运动项目的管理工作。近年来,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体育系统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我院主校区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占地面积408亩;登封校区位于登封市大禹路146号,占地面积312亩。学院坚持以体育学一级学科为主干,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院致力于提高社会服务、行业服务水平,在全省高等体育教育中发挥先导作用,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技和体育文化中发挥独特作用。努力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集教学、科研、训练为一体的应用型本科体育院校。

  二、音乐表演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为全面的审美素养、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能在学校、培训机构、表演组织、健身俱乐部、社区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教学、训练、表演和编导等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及特色课程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基础理论、舞蹈概论、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运动伤害防护与急救、芭蕾基本训练、现代舞、专项训练与理论实践、副项训练与理论实践;

  特色课程:音乐选配与编辑、现代舞等课程。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根据学籍管理条例,亦可提前1年或延期1-2年毕业);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四)就业方向

  国际国内体育表演性组织、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须取得河南省艺术类高考报名资格,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只招参加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省统考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普通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定的计划为准。

  五、录取办法

  (一)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只招参加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省统考的考生,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总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并列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课程顺序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我院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四)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六、学费标准

  学费暂定为5700元/年,住宿费暂定为600元/年(参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资助措施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力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3631500,63631010(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学院网址:http://www.peczzu.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peczzu.edu.cn/;

  学院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邮政编码:450044);

  登封校区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大禹路146号(邮政编码:45247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