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旨在发挥艺术教育对学生完整人格塑造所起的重要作用,培养艺术特长人才。本团聘请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艺术家担任指导教师,多次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代表学校和上海市参加比赛演出,屡次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佳绩,已成为享誉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繁荣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20年我校拟招收在舞蹈、民乐方面有所特长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民乐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计招生计划为7名,招生项目为舞蹈、民乐。
具体如下:
项目 | 子项目 | 招生计划 | 最多合格人数 | 备注 |
舞蹈 | 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 | 3 | 6 | 不招体育舞蹈、街舞 |
民乐 | 拉弦 | 4 | 2 | 二胡、中胡 |
弹拨 | 4 | 阮、琵琶、柳琴、古筝 | ||
打击 | 2 | 扬琴、打击 | ||
合计 | 7 | 14 |
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所获优惠政策为:
2020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
三、选拔考核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艺术专项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邮寄个人表演视频形式进行,复试采用当场表演或演奏形式进行。报名方法与测试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zsb.ecnu.edu.cn/webapp/login-new.jsp)注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同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考试费100元。网上报名、初试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8日。
2.递交材料
(1)邮寄材料
①报名材料扫描件:考生须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逐一扫描成PDF文档,并依次命名为:网上报名号+姓名+“报名表”、网上报名号+姓名+“身份证”。
②考生所报项目(子项)个人表演视频。视频要求:a.提供一段完整节目:舞蹈项目要求表演一段舞蹈;民乐项目要求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使用伴奏)。b. 视频文件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c. 视频为MP4格式、500MB以下。
考生须将①②材料存入U盘,文件夹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该U盘于2020年1月8日前(以接收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所有报名和初试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
考生还须同时将上述①②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于2020年1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ECNUART@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
不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材料者,视为放弃初试,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专项初试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观看视频方式进行评分。依据评分情况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4.复试缴费
初试合格者于2020年2月27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机会。
初试合格且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复试相关安排请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5.专项复试
复试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
复试时间:2020年3月7日,具体复试报到时间见华东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告;
报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复试内容:
舞蹈:自备伴奏带,提供多媒体播放器,须使用MP3格式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测试内容包括:①基本功,②即兴,③节奏,④模仿,⑤表演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不得与初试作品重复)。
民乐:自备乐器,不能使用伴奏。测试内容包括:①演奏3分钟以内的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②视奏技能测试。
6.确定合格名单
学校按艺术项目和子项目最大合格数,分别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合格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7.签订协议
学校将与确定公示确认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8.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经公示确认的合格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确认的合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情况,依据优惠政策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5. 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20年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
咨询电话:021-62232607、62232934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