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20年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校考实施细则(甘肃)

2020-04-16 15:21:49 江汉大学

  3月12日,教育部召开部署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视频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针对今年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我校拟调整艺术类专业校考方案,其中甘肃省表演类专业校考实施细则如下:

  一、  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初复试一次进行。

  二、  考试时间

  甘肃省高考结束后一周之内。

  三、  考试组织

  (一)场地设置

  考场1间,量体室2间,备考室若干(除考场外,其它房间均为男女分开,每个备考室不超过10人)。

  (二)人员安排

  领队1人、纪检1人、组考1人、考务协助3人,考场摄像人员1人、工作人员4人,量体评委2人,考场校内评委2人,考场校外评委2人(外聘评委为武汉高校教师)。所有工作人员17人,每人必须确保身体健康(健康码绿码)。

  (三)考试流程

  ①考生持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考区,有序达到指定候考室备考,每位考生间隔2米以上。

  ②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验证无误后签到,发放“考试号码单”。

  ③考生在候考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分组(原则上按男、女各不超过5人)和考试顺序,各科考试必须按分组和确定的顺序参加测试。

  ④考生按“换泳装(备考室)——形体测量(量体室)——形体测试(考场)——换时装(备考室)——走时装步(考场)——换才艺着装(备考室)——特长展示考试(考场)”的顺序进行四项考试。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滞留,备考室不超过10人。

  ⑤所有专业和科目考试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特别要求:①除正在面试的考生外,其余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②量体室及更衣室均不允许超过10人备考。

  四、合格名单确定

  考试成绩及合格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周内向社会公示。

  五、考试及工作纪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诚信应考,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评委及考务人员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并严格履职尽责,有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解释权

  该细则解释权归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