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

2020-04-16 15:03:54 天津音乐学院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 2020 年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天津市委、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部署要求,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两委、市招生考试院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和组织学院的本科招生及疫情防控工作。

  2.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做好全院本科招生及疫情防控的组织、监督、保障以及部门间的联络沟通工作。

  3.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做好本系招生及疫情防控的组织、监督和保障工作。

  二、时间安排

  1.4 月 1 日-30 日,以视频形式进行初选专业的考生,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下载准考证、上传承诺书及考试视频;学院完成专业初选阶

  段的招生考试工作。

  2.5 月上旬,学院官网统一公布通过视频初选、进入现场考试的考生名单。

  3.文化课高考结束后 10 天之内,完成现场专业考试的组织、合格名单发布以及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成绩的报送等工作。

  三、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专业考试方式

  整体上采取视频初选和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少数专业及招考方向结合专业特点做适当调整:

  1.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专业, 直接通过视频考试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为初选依据,结合专业位次、比例确定高考后现场考试名单。

  3.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各专业,采取视频初选、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专业,以高考后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视频要求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视频初选考试的考生,须根据学院规定格式和专业要求的内容上传视频资料,对提供视频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学院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高考后现场考试、新生入学后组织严格的身份验证、专业核查,对造假者做出取消考试成绩、

  取消入学资格等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四、考试内容

  根据音乐、舞蹈、戏剧影视各专业的特点,视频初选和高考后现场考试环节,均在原来公布的考试内容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压缩,以专业核心能力的考核为选拔主要指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天津音乐学院官网发布的《天津音乐学院 2020 年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五、疫情防控

  为保障疫情防控安全,学院将结合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和报名情况, 对参加高考后现场考试的考生人数进行限制,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规模。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