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0-04-10 15:50:37 洛阳师范学院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482),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第二条 学校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洛师范学校,历经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洛阳师范专科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为现名。2007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5年获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赢得了“有活力、有品位、有温度、有颜值、有潜力”的“五有”高校美誉。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3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000余人。(数据截至2019年9月)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五条 2020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12个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规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洛阳师范学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美术学、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成绩占50%和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③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按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5.在艺术类本科招录工作中,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该省统考(联考)成绩,对有按照平行志愿统一录取规则规定的省份,经该省招生主管部门许可后,优先使用该省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照该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我校住宿费标准为:1100元/生·学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待定

  注:2020年学费标准会有调整,按照调整后收费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有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洛师勤学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定期为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618104

  院校网址:http://www.lynu.edu.cn/

  电子信箱:zsb@lynu.edu.cn

  邮    编:471934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环境设计130503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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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130502艺术

4--
绘画130402艺术

4--
书法学130405T艺术

4--
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艺术

4--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艺术

4--
戏剧影视文学130304艺术

4--
音乐表演130201艺术

4--
音乐学130202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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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130401艺术

4--
音乐学130202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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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130205艺术

4--
动画130310艺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