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19-12-26 17:51:38 武汉大学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高水平学生艺术团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24人,拟认定资格考生不超过48人。分项目计划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符合2020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条件,并满足附件一中我校相关项目的招生要求。

  2.考生须有高中阶段参加艺术团活动一年以上或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的经历。

  3.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

  三、报名办法

  1.上传电子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2月22日10:00至12月29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照要求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须就读中学确认、盖章、负责人签字和考生本人签字。申请表样表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二。

  (2)就读中学出具的艺术团活动证明、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艺术水平的材料,全部证明材料均须就读中学盖章。

  (3)个人陈述,需考生亲笔撰写并签名,就读中学确认、盖章、负责人签字。

  2.邮寄音像资料。

  考生需录制与报考项目相关的特长展示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将其制作成声音、图像清晰的MP4或AVI格式文件,以“报名号+考试项目+曲目名称”的文件名拷贝至U盘。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请将U盘放入A4大信封中,信封正面粘贴《武汉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页,于2019年12月29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音像资料(只需寄送音像资料)通过EMS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2。

  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音像资料未按时寄达者或音像资料不能播放等,一律视作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与测试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以各项目可参加艺术团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不超过项目拟认定资格数的12倍(若某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高水平艺术团测试

  公布无异议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分文化基础测试和艺术水平测试两个环节,分别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和22日全天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0年2月14日9:00至2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kzs.whu.edu.cn,下同)缴纳测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缴费成功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不分文理科,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时长180分钟。

  (2)艺术水平测试为考生现场展示艺术特长,专家评委现场评分,满分100分,测试方案见附件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准考证来校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认定

  学校将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在文化基础测试不低于180分、艺术水平测试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艺术水平测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认定资格考生。在公示资格学生名单时,不分项目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低为序进行公示(起始序号为1)。

  4.录取高考成绩要求

  获得资格考生中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获得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或专业所在专业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五、录取办法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核。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核均通过的资格考生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签订完成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0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艺术团分专业计划见附件四。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0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若在生源省份2020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则不能填报。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4.我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相应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按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顺序,依据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统一预分专业,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完成录取,最多录取24人。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显示的专业志愿与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不相同时,以向我校反馈的专业志愿为依据进行专业录取。

  六、有关说明

  1.所有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艺术特长生的规定要求。

  2.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到后须接受艺术教育中心的专业复查,并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如有违反,将依照《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5]20号)和《武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武大艺字[2019]1号)规定处理。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205、206室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7-68752380、68789346(工作时间)

  附件内容详见武汉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aoff.whu.edu.cn/info/1002/31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