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被国家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
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艺术团建设实际,我校2018年招收具有舞蹈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舞蹈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成绩合格。
3、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共14省(区市)。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拟签约合格人数 |
备注 |
总计 |
一本线(优秀) |
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合格) |
舞蹈(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 |
50 |
0~100 |
0~8 |
0~92 |
成绩认定不分舞种 |
四、招生专业
详见附件《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9:30~1月17日17:00。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邮寄材料:
⑴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申请表》;
⑵高中阶段相关资格证明、所获报考项目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⑶考生本人视频资料: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剧目U盘一份,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视频时间不超过4分钟(视频要求:考生展示舞种不限,展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外貌、基本功及剧目。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表演必须连续不间断,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字幕及服装等,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
上述材料须于2018年1月21~22日期间寄出(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务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科。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艺术团”。逾期送达不予审核。所有寄达材料不予退回。
六、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18年3月9日10:00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初审结果。
七、专项测试安排
1、缴费
初审合格考生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1日17:00。
2、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8年3月13日9:30以后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
3、测试时间和地点
⑴时间:2018年3月17日。
⑵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南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4、测试内容
⑴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
⑵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限3分钟以内。
八、资格认定及公示
1、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拟签约计划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省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合格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
九、录取办法
1、对测试合格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加分,下同)须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按《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签约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按《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择优录取。
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2、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出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的线差(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排序安排专业。
3、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仅能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431—85168305,85168061。
十一、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考生于3月12日前将伴奏音乐(限3分钟以内,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为“吉林大学网上报名序号-姓名”)发到jdzsb@jlu.edu.cn邮箱,同时考生自带U盘备份。
3、请考生于2018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学校网站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团委 0431-85166558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http://zsb.jlu.edu.cn
附件:
吉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收科类 |
备注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
新闻传播类(按类招生)(含新闻学、广告学专业)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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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科 |
招英语考生 |
日语 |
文科 |
招英语考生 |
行政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按类招生)(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专业) |
文科 |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按类招生)(含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 |
文理 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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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招 |
|
哲学社会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理科 |
|
商学院 |
会计学(按类招生)(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信用管理、经济学专业) |
理科 |
|
工商管理类(按类招生)(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理科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按类招生)(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 |
理科 |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按类招生)(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理科 |
|
注:各专业(类)具体招生名额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确定、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