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进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旨在发挥艺术教育对学生完整人格塑造所起的重要作用,培养艺术特长人才。本团师资聘请了一大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艺术家担任指导教师,多次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交流,代表学校和上海市参加比赛演出,屡次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佳绩,成为享誉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繁荣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拟招收在舞蹈、民乐方面有所特长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民乐特长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均可报名(中专、职校、技校学生除外)。
二、招生计划
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计招生计划为35名,招生项目为舞蹈、民乐。具体如下:
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所获优惠政策分A、B两挡:
A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2018年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B档:(1)。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2)。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3)。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2018年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与考试安排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和文化水平测试。其中艺术专项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邮寄个人表演视频形式进行,复试采用当场表演或演奏形式进行。文化水平测试侧重高中语数外基础知识,采用笔试形式。报名方法与考试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按照网上流程填妥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同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考试费100元。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 1 月5 日—1月19日16时。
2、递交材料
①考生须将报名表格、身份证复印件及所获考级证书(本人所获最高级)或高中阶段所获国家级或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EMS)于2018年1月20日前(以接收邮戳为准)寄到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邮编:200062)。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②考生须提供所报项目的个人表演视频(要求MP4格式,500MB以下),视频要求提供一段完整节目:舞蹈项目要求表演一段舞蹈;民乐项目要求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使用伴奏)。
该视频要求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和U盘邮寄的形式递交。电子邮件文件名“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2018年1月20日前发送至ECNUART@163.com;U盘注明“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随同报名材料邮寄。
3、专项初试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观看视频方式进行评分。依据评分情况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4、专项复试
复试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初试合格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见网上公告。
复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报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报到流程:①缴纳复试专业考试费100元;②根据考试安排候考。
复试内容:
舞蹈:自备伴奏带,提供多媒体播放器,须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和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测试内容包括:①即兴;②节奏;③模仿;④表演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
民乐:自备乐器,不能使用伴奏。测试内容包括:①演奏3分钟以内的曲目一首;②视奏技能测试(一升一降)。
5、文化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晚上;地点:见准考证。时长120分钟。
四、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情况,划定文化测试合格线。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艺术专项拟签约数,依据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文件精神确定合格名单和相应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考生专项复试成绩及文化测试成绩、合格情况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合格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确定公示并审核无误的考生在2018年可按高水平艺术团进行填报志愿和录取。
2、学校将与确定公示并审核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3、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
咨询电话:021-62232607、62232934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