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清华大学高水平学生艺术团艺术专业测试将于2018年1月举行,拟认定艺术团团员候选人68人,其中拟认定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60分录取优惠政策46人,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优惠政策22人。(注:浙江、上海考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市,优惠分数将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三、测试办法及要求
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上述招生项目将从初试考生中择优参加复试,入围复试的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1:8,两个名额(含)以上的,从第二个名额起,每增加1个招生名额,至多增加4名考生入围,若某项目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
文化课考试在艺术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只有入围复试的考生才具有文化课考试资格。
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生,但将分别划定文、理科生文化课测试入围分数线,浙江、上海考生文化课分数线另行确定。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乐、弦乐类
初试: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曲目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5分钟;练习曲片段,限时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2、民乐类
初试: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断组合,曲目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5分钟;作品片段展示,限时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3、舞蹈类(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5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
(1)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剧目可与初试相同,也可以不同,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4、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歌曲进行表演(中外歌曲均可,外国歌曲可以中文演唱),限时4分钟。
复试:
(1)自备演唱一首歌曲,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4分钟。
(2)现场视唱五线谱。
5、京剧类(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初试:自备京剧选段彩唱或京胡演奏,限时7分钟。
复试:自备京剧传统剧目选段彩唱,配合身段表演,或京胡演奏。曲目可与初试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10分钟。
※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队。
(3)初试只评定入选复试资格,不评定具体成绩;只有进入复试后,才评定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
(4)进入复试的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及等级证书。
四、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认定标准:
(1)降分6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考生,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加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2)降分2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在所有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考生中,不分艺术项目,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艺术专业测试成绩达到88分(含)以上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已获得降60分录取认定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计划执行: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不足该项目的拟认定名额,则取消该项目剩余拟认定名额。
4、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报考程序
1、2018年1月5日9:00-2018年1月14日17:00,考生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8年1月16日24:00以后,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信息、打印“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
3、2018年1月19日12:00-17:00考生或家长凭“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 到清华大学蒙民伟楼报到,现场审核书面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贴有照片,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三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2018年1月20日进行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具体安排详见“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未按准考证上约定的时间参加测试的视为弃考。
5、2018年1月21日15:00-18:00进行文化课考试, 1月22日9:00开始艺术特长专业复试(具体安排需初试结束后才能确定,请考生及家长注意并预留时间)。
6、各项目入围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本项目初试完成后在蒙民伟楼门前张榜公布(各项目具体公布时间见“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并通过考生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通知。考生可在蒙民伟楼现场查看复试公示名单。
7、考生凭文化课准考证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准考证将于1月21日10:00在蒙民伟楼发放,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 “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前往领取;如由家长代领,需同时出示家长身份证。
注: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复试和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8、预计将于2018年3月下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一并公布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认定结果。
六、其它事项
1、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做好预订工作。
2、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3、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相关:010-62770334,010-62782051
考试内容相关:010-62790179,010-627801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yscs2018@163.com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