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有关条款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⑤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北京、天津、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可参加太原、沈阳、杭州、福州、桂林、重庆(1月7、8日)、贵阳、昆明、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注:①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
②专业考试所需要的画板(不小于八开纸)、颜料、画笔等画具全部由考生自备。
5.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成绩电子录入登记。
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于2017年4月中旬在校园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理论类、教育类、建筑类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四.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省报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在我校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而影响录取专业,后果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6月28日,网报地址:http://www.scfai.edu.cn/zsb。
五.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教育类(艺术教育专业)、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其他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3、绘画专业(实验艺术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六.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5703107)
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00853-3969334)
八.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7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 传真:(023)65921055 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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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