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考点只接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进行报考确认并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可在郑州、深圳、沈阳、成都、青岛五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进行报考确认并考试(书法学、实验艺术专业除外)。
(三)考试准备: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
(四)考试凭证: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五)成绩查询:2017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艺考升”网站或“艺考升”手机APP查询。
(六)专业确认:以下两类考生均须在2017年4月20日-5月15日登陆“艺考升”网站或“艺考升”手机APP进行专业确认
1.凡取得一个以上专业合格的考生,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
2.凡取得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的考生,确定校区志愿。
凡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而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文化课考试
(一)考生原则上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文化统一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外的科目,我校均视为“综合”科目。
(二)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录取
(一)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二)录取总则:中央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1.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①设有本科一批线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科目省市的考生,其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使用本省市的文科一批线);
②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使用参考线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文化课成绩分数线划定原则: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理统一划线录取。文化课划线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80分,其他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75分。
②凡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具体文化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考生成绩情况择优划定。
(三)录取办法:
1.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按此办法录取。其中城市艺术设计专业的两个校区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造型艺术兼报城市艺术设计专业顺义校区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平行志愿进行录取。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按此办法录取,具体如下:
建筑类专业录取办法:①文理科分别排名,文科45名,理科35名(含北京市文科10名、理科5名);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北京市除外),不考“综合”科目及不分文理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考生,按文科考生标准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①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②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办法:①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②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七、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人才培养,2017年我校造型艺术专业继续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1名(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本科生,学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办法及要求同上,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成都考点进行报考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八、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九、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此类考生只可在我校北京或深圳考点进行报考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文化课考试请咨询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十、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十一、其它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本科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待遇。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新生专业复查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注
1.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不出售,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
2.欢迎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国际预科。 咨询电话:010-64771017; 网址:http://ifc.cafa.edu.cn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校招生处咨询 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