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2015-11-19 17:31:11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一、报名与考试
 
  2016年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凭《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市东风路5号)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开始,考试分批进行,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具体分批报名时间。
 
  二、考试科目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
 
  2.新闻播报(1分钟左右);
 
  3.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导向,依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出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对考生所具备的基本专业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客观准确测试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专业优秀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和有关高等学校成立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省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省统考的高校,并负责专业省统考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考点设考务、评委、纪检、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若干组。
 
  (一)考前准备
 
  1.考点设置在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路校区,学校具体负责专业省统考考试期间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个考场评委5人。
 
  3.在考点内醒目处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设置举报箱、公示栏等。考点要整齐、清洁、安静。考场内布置要干净整齐,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
 
  4.考场内应备有必要的设施,考场配备摄像机和电脑,并保障考试期间供电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5.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考前集中培训,学习有关规定,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及工作程序。
 
  6.准备好考场所需用品,如工作证、文具等。
 
  7.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外设警戒线,由保卫人员把守,无《专业准考证》或工作证者严禁入内。
 
  (二)考试实施
 
  1.报名咨询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考生须知》,准备好《考生须知》等有关工作用品。
 
  (2)考生报名交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人员与微机中考生基本信息核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3)报名系统按10人一组自动打印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好当天打印出来的分组名单张贴在报名处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禁止携带、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天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通知第一批考生进入备考室,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工作人员点名,宣读《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告知考生将进场应试前的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完成。
 
  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同时对没有点到名字或名字有误的考生进行核对。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由每组的第一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工作人员应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抽取考题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考生每人抽取一道考题进入候考室,各自备考。
 
  (2)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指导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考试。考生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完,领取两张成绩单即考试结束。
 
  (3)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核对,如有出入,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五、评分
 
  考试采取现场亮等打分的办法。每个考场5个评委,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综合确定该生的最终等级,评委在统一等级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办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5.评委应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中选拔。外聘专家评委的任职资格为具有一级播音员以上职称的电台、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或外省高等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教师。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之外,还要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省统考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评分主要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等4个方面评定,每项100分,总分400分。细则如下:
 
  1.普通话语音
 
  A.准确、无错音;
 
  B.较准确、有个别错音;
 
  C.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
 
  D.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
 
  2.吐字发声
 
  A.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B.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C.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D.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3.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
 
  A.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B.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C.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D.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4.形象仪表
 
  A.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B.形象良好、仪态大方;
 
  C.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D.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出一个总成绩,不分项打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具体分批报名时间。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报名处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并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
 
  3.考生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决定自己的入场顺序,每组10人,由第一位考生抽出本组的考场号。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进入考场后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收到两张成绩单的考生立即离开考场。
 
  6.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不得重报重考。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直接降低等级。
 
  8.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在报名最后一天到报名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9. 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