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篮球、田径和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校。2021年我校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篮球、田径和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收篮球(五人制)、足球(十一人制)、田径三个项目共58人,计划不分省份,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一)篮球(五人制)招生计划
1.男子篮球5人
2.女子篮球5人
(二)足球(十一人制)招生计划
1.男子足球11人
2.女子足球11人
(三)田径招生计划
1.男子田径13人。招生项目小项包括100米、200米、400米、400米栏、110米栏、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铁饼、标枪。
2.女子田径13人。招生项目小项包括100米、200米、400米、400米栏、100米栏、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铁饼、标枪。
二、招生省份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天津市、云南省、浙江省和重庆市等25个省(市、区)招生。
三、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自己的高考考试科类、选考科目组合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时从以下专业(类)中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作为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高考专业志愿。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符合普通高校2021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项目一致,获奖证书所列比赛项目、名次、组别等必须与报考项目(含小项)一致,其中,篮球项目为五人制篮球,足球项目为十一人制足球,不区分位置;田径项目与报考的小项必须严格对应。不得跨项目(含小项)报名和考试。
五、报名办法
(一)篮球、田径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报名网址http://nnnuzsb.doerjob.com/。
(二)足球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在国家统考系统报名和我校网上报名。
1.国家系统报名。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我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12:00,报名网址
http://nnnuzsb.doerjob.com/。
(三)我校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nnnuzsb.doerjob.com/),点击屏幕右上角“考生报名登录”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JPG格式图片:
1.高考报名时采集的个人电子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证书;
5.比赛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和考生姓名处加盖比赛组织单位公章)。
(四)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现场报名时交我校。
六、专项测试及文化考试
(一)专项测试
1.篮球(男子、女子)
(1)专项测试科目
专项测试科目包括体能、专项一、专项二、实战能力共四个科目,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体能20分,专项一25分,专项二25分,实战能力30分。测试成绩=体能成绩+专项一成绩+专项二成绩+实战能力成绩。
篮球专项测试科目及内容、分值
(2)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2.田径(男子、女子)
(1)专项测试科目
专项测试科目包括专项项目、素质项目1、素质项目2共三个科目,总成绩满分100分。专项项目、素质项目1、素质项目2成绩分别占总成绩85%、10%、5%。测试成绩=专项项目成绩×85%+素质项目1成绩×10%+素质项目2成绩×5%。
田径专项测试各专项项目及素质项目
(2)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3.足球(男子、女子)
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考试内容、时间、地点等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为准。
(二)文化考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可选择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0:30考语文、下午14:00-15:30考数学;2021年4月18日上午9:00-10:30考政治、下午14:00-15:30考英语。
2.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者,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初审
依据本招生简章和相关政策对考生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nnnuzsb.doerjob.com/)。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专项测试。
2.报名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先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现场报名确认
1.时间:2021年4月23日
2.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3.考生须提交以材料
(1)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原件(无学校公章视为无效);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3)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4)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5)比赛秩序册复印件(至少复印比赛秩序册封面和考生姓名页,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和考生姓名处加盖比赛组织单位公章);
(6)本人近三个月免冠1寸彩色相片5张。
(三)报名费和考试费。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二级运动员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
(四)专项测试
1.时间:2021年4月24日
2.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五)测试成绩公布
专项测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
(六)合格名单公示
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在南宁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网址:http://nnnuzsb.doerjob.com/),并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八、录取规则
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并通过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和投档,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各招生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的20%。
(二)专项测试成绩突出,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应投档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各招生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的30%。
(三)除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外的其他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应投档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九、监督及仲裁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3908523。
(二)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后视为对成绩无异议,此后不得再提出申诉申请。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申请,申诉人按要求填写《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申诉申请表》,我校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办法的通知》(南师发〔2019〕244号)对考生提出的申诉申请进行处理。
十、专项测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签订《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特殊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nnnuzsb.doerjob.com/)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承诺,现场报名确认时交我校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和检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专项测试资格。
(三)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项测试。无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允许离开考场,确需离开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自动放弃考试或缺考处理。
(五)专项测试所用器械由我校统一提供,不允许个人自带。
(六)考生对专项测试规则不清楚时,可向考评长询问,但不得提出规则范围以外的要求。
(七)考生专项测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围观。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在考前申领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并下载《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健康信息登记表》,如实填报并签字承诺,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现场报名确认时交我校工作人员。
(二)需核酸检测的考生可在居住地或考试地进行核酸检测。
(三)考生凭《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健康信息登记表》和广西健康码,统一从专设通道经身体检测合格后进入校园,按指定路线进入测试场所,不得跨越隔离线进入校园其他区域,考试结束后按指定路线离开校园。
(四)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须经驻考点专业医疗人员评估,学校专项测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
(五)测试当天,考生在进入校园后以及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烧等症状,应及时报告考试工作人员,不得隐瞒。
(六)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提供考前适应场地练习。考生考前准备活动和考试时可不佩戴口罩,其他时间原则上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扎堆聚集。
(七)考生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参加专项测试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不安排补考。
(八)篮球分组进入考场测试,测试完毕一组后换第二组进入考场,未轮到考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候考;参加田径考试的考生按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试场地,未轮到考试的考生在指定地点候考。
(九)送考、陪考或其他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十二、其他
(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建议投保意外伤害险。
(二)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和参加专项测试,我校不安排接送站,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根据新冠肺炎防控要求,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并遵守有关规定。 如遇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按新要求执行。
(四)本招生简章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地址
1.招生就业处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明秀校区)
2.体育与健康学院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武鸣校区)
(二)咨询电话
1.招生就业处
(0771)3136513(闫老师)
(0771)3903928(兼传真)(马老师、蓝老师)
2.体育与健康学院
13737079882(付老师)
(三)监督电话
(0771)3908523
(四)网址
1.学校官网:http://www.nnnu.edu.cn
2.招生信息网:http://nnnuzsb.doerjob.com/
附件:
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