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03-03 16:16:00 来源: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从2011年开始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现结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羽毛球、足球、跆拳道。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90人。招生范围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一致(我校在陕西、宁夏、西藏没有招生计划)。

  羽毛球:本类招生计划不超过25人,招生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其中,甲组(非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不超过20人,男女均不超过10人;乙组(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0-5人。

  足球:本类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守门员0-1人,后卫0-3人,中场0-4人,前锋0-3人,足球队总计划不超过11人。只招男队员,凡参加过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范围之内。不招收五人制足球运动员。

  跆拳道:本类招生计划不超过54人,招生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其中,男队、女队招生计划数均不超过27人,若男、女队其中一队报名人数不超过27人,多出的招生计划将调配到本类超过27人报名的队伍。

  三、就读专业

  专业选择范围: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工作、法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旅游管理。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竞赛成绩要求:报考我校羽毛球或足球的考生,要求于2018年9月1日-2021年1月30日期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省级(含)以上比赛不包括副省级城市举办的比赛),或在全国或国际级别的集体或个人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我校跆拳道的考生,要求于2018年9月1日-2021年1月30日期间,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赛前五名的竞赛比赛成绩。

  (二)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统一体育专项测试的,须取得省统一测试合格。

  (三)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

  五、羽毛球报名及测试办法

  (一)报名和缴费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7日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2021年3月9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缴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测试费200元/人。一旦报名并缴费成功,不来参加资格审核及测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必须由考生本人于体育测试前一天自带有关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学校留存)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体育测试。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16:00,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2.资格审核地点: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综合服务大厅

  3.在现场确认时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测试风险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风险告知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自带的审核材料包括:

  a.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b. 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考生号复印件或加盖就读中学的考生号证明。

  c. 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 份。

  d. 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集体项目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9月1日-2021年1月30日期间的省级(含)以上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集体项目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毕立即归还,复印件我校留存,上述材料缺原件者,视为材料不齐全资格审查不通过,无资格参加考试)

  e. 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f .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原件(考生自行购买保险,原件审核完毕立即归还,复印件我校留存)。

  g.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交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查看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原件查看后归还。材料真实、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为资格审核合格。

  (三)体育测试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11日开考,视报名考生人数,考试1-2天,羽毛球项目测试相关内容按附件一《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测试大纲》执行。

  参加体育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资格审核获得通过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的考生,如需要申请单考单招的,同时要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否则无法获得单考单招资格。

  六、足球、跆拳道报名及测试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7日登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足球、跆拳道报名免收测试费。要求考生必须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才具备录取资格。同时考生还要在体教联盟APP的报名系统上填报我校志愿,才能完成专业统测成绩的报送。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于3月5日至3月10日期间(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审核材料快递寄送到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过期未提交审核材料视为放弃报名,我校不予录取。

  a.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b.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考生号复印件或加盖就读中学的考生号证明。

  c.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 份。

  d.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集体项目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复印件;2018年9月1日-2021年1月30日期间的省级(含)以上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项目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复印件。

  e.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23室)招生办老师收,电话020-85283652

  我校将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高水平运动队足球、跆拳道项目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并公布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不在高水平运动队足球、跆拳道项目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内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体育测试

  报考足球、跆拳道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的专业统测,同时,考生还要在体教联盟APP的报名系统上填报我校志愿,才能完成专业统测成绩的报送。专业统测结束后,由我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资格审核合格名单,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的考生,如需要申请单考单招的,同时要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否则无法获得单考单招资格。

  七、录取原则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最终体育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2.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合格考生,且项目体育测试成绩突出,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进行录取(即单独招生考试)。根据规定,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本项目招生计划的20%。

  (2)其他入围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①对于少数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本项目招生计划的30%。②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③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省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只能安排在我校当年设置的专业,经公示合格的考生需向学校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预选专业,以便于学校向生源地省份投放相应的招生计划。

  4.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1614758947184967.png

  二、测试方法与要求

  (一)实战比赛部分:

  1.比赛分组方法:

  (1)考生N ≤8人时进行小组循环,决出前1-8名;

  (2)考生N >8人时,现场进行抽签分组,按实际报考人数决定分组情况,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先进行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同名次循环赛或交叉淘汰赛。

  ①考生9 ≤ N ≤ 11人时,分成3组,按小组排名进入第二阶段,同名次循环,小组第一名循环决出1-3名,小组第二名循环决出4-6名,小组第三名循环决7-9名,小组第四名循环决9-11名。

  ②考生12 ≤ N ≤ 20人时,分成4组,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小组第一、二名交叉淘汰决出1-8名,小组第三名交叉淘汰决出9-12名。

  ③考生21 ≤ N ≤ 32时,分成8组,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决出1-12名。

  ④考生N > 32人时,按实际报到人数情况进行分组比赛,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决出1-12名。

  2.计分方法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只比一局,每局21分,比赛至11分时交换场地;进入第二阶段同名次循环或交叉淘汰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15分,不加分。

  3.成绩评定

  (1)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成绩按比赛名次排序计分,设置第一名考生成绩为满分80分,成绩间距=3,第2-12名分数依次递减(如:第一名80分、第二名77、第三名74……)。

  (2)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

  成绩按比赛名次排序计分,设置第一名考生成绩为满分60分,成绩间距=4,第2-12名分数依次递减(如:第一名60分、第二名56、第三名52……)。

  (二)专家组评定部分

  专家组通过观看实战比赛,针对考生基本技术和基本战术掌握情况以及心理运用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3位专家的平均分数作为该考生测试成绩。

  1.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1614759015854387.png

  2.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

1614759218414805.png

  (二) 教练组评定部分

  1.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教练组通过观看实战比赛,针对考生基本技术、基本战术掌握情况、心理运用能力等在比赛中体现的综合能力及我校运动队梯队发展实际需要进行综合评定。3位教练员的平均分数作为该考生测试成绩。

1614759256249277.png

  2.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

  教练组通过观看实战比赛,针对考生基本技术、基本战术掌握情况、心理运用能力等在比赛中体现的综合能力及我校运动队梯队发展实际需要进行综合评定。3位教练员的平均分数作为该考生测试成绩。

161475929499067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