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高中寒假时间公布

2024-01-10 16:14:55 来源: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羊山新区教育体育局,局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寒假管理,减轻学生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有效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要求,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轻松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起止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十九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于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开学。

  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放假、开学。任何学校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提前或延迟。

  二、工作要求

  1.合理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各中小学校要做好作业统筹管理,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分层布置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开学时任何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凭假期作业报到,严禁学校违规组织任何形式的开学考试。

  2.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托管”等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学科类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要多种方式引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要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3.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县区各学校要密切家校协同,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坚持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科学合理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保证充足睡眠,确保身心健康。各中小学校要坚持以生为本,班主任老师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关心学生假期成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强化假期安全教育管理。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前,上好本学期最后一堂安全教育课,对学生集中开展一系列防滑冰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食品卫生安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安全图册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承担监护人的责任。要严格学校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水电、消防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做好安全防范;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报市教育体育局。

  5.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节假日是学生流失的高发期,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要利用假期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特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困难学生等辍学高风险群体的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帮助和指导。开学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排查行动,全面、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复学情况,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逐一了解原因,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严格按照“13510”工作流程做好劝返工作,及时消除辍学苗头,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6.精心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开学前集中精力对教室、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礼堂、校园在建工程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要统筹做好返校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提早谋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要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到位,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有力;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