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1-04-21 17:52:50 来源: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培养模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河南省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办学[2011]269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我院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部门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三)为了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1年单独招生计划5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1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3

理工

100

3600.00

2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

3

理工

100

3600.00

3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理工

100

3600.00

4

数控技术

3

理工

100

3600.00

5

旅游管理

3

文史

中职旅游类

100

3300.00

合计

 

500

 

  四、招生对象

  理工类专业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理科考生;旅游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考生和中职旅游类毕业生。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请于2011年4月20日8:00至5月6日17:00登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rcti.edu.cn)进行报名。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报名。

  考生也可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是2011年4月26日至5月6日,每天8:30至17:00。

  如果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预约。带队老师需持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二)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文、理不能兼报,录取时不进行专业调剂。

  (三)报名考务费60元

  不论是采取网上报名还是到我院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5月6日16: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缴纳报名考务费,不缴费者,学校视该考生放弃单独招生选拔资格。

  1.通过银行将报名考务费电汇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电汇单“附言”一栏,一定要写清楚14位的“高考考生号”,并将电汇单复印件于5月7日12时前(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EMS)邮寄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无法审核你的考试资格。

  户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106501040000945

  开户行:河南省开封市农业银行鼓楼支行医专分理处

  2.到我院财务处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于2011年5月10日公示参加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www.yrcti.edu.cn。2011年5月13日16时,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命题

  河南省7所单独招生院校统一聘请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及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考核地点设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市东京大道西段)。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 考核时间为5月14日8:30至11:00(全省7所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同一试卷、同一时间考试),考试时长为2.5小时。

  (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根据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每个专业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11年5月15日8时前公布。被确定参加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凭面试证参加面试。考核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9:00至18:00。

  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学院聘请专家组成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组,对考生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集体评分确定成绩。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能力等。

  若某一专业报名人数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5:1,该专业招生计划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八、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三)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5月中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河南省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办学[2011]269号)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考。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420-5月6

考生登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填报单独招生报考信息

510

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

513

考生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514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515

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5月中旬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制定《黄河水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己违规处理办法》,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单独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