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指南
填报志愿
●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实行知分报志愿。
● 考生志愿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等6个批次。
● 本科一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9个志愿。
● 提前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分批录取
● 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
● 体育和艺术类本科、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小语种)等参加提前录取。
● “211工程”院校和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专科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间录取,兼报普通类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类,后录取兼报的普通类。
● 本科院校专科班和高等专科学校参加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高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职高专专业、成人普通专科班等参加高职高专二批录取。
户口迁移
●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 录取新生属农业户口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籍部门要求的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 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仍按国家规定执行。高校所在省不要求迁户口的,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比照本省高校的办法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入学报到
●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
● 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将对此类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高招特别提醒
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高考成绩可以申请复核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
志愿一经网上提交将无法更改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及网上提交。考生填报志愿一经网上提交,将无法更改,还需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从体育、艺术、军事(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
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重新在网上填报1~4个平行的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拨打全省招生服务热线电话(9601166),或按县(市)区招办公布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