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09 11:19:49 来源: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308,河南省招生代码:6290。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代码为准。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省级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两座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文化路79号,总占地面积5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7419万元,图书馆藏书66.09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职员工109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人数348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著名艺术教育家,“双师型”教师,又有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学校专业设置齐全,下设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有60多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多人。学校音乐学院是河南省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批。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著名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亲任学校校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王惠、刘忠河、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著名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著名歌唱演员李娜等都曾就读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取得河南省、河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

第三章 培养形式

  第四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招生条件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3、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厘米。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2022年招生省份:河南省、河北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七条 招生批次

  按河南省、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八条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录取省份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提档比例:按河南省、河北省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2.我校普通类专业(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执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河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5.河南省美术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6.河南省体育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7.河南省播音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表演类、舞蹈类、书法类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河南省音乐类考生,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主科成绩相同,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河南省考生报考我校空乘类专业,须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投档后,对进档考生表演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11.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河北省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12.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13.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14.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收费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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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第十一条 合作办学

  学校与韩国仁荷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学前教育、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8000元/生·年。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第七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网址:http://www.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609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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