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09 11:01:16 来源: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医药类专科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 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位于岐黄文化发祥地郑州市,学校规划占地1500亩,校舍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紧邻商登高速、343国道,交通便利,毗邻九里山风景区、微水湖游览区,洧水河畔,环境温馨宜人。

  学校扎根岐黄文化发源地-新密,厚植中华医药文化沃土,发展壮大,有着得天独厚的文化优势。本着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固根强本,学校弘扬中华医药文化精神,积极培育现代医药科技力量,努力打造具有中原风格、河南气派的高质量医药类教育品牌。

  学校实施三年制专科教育,设有护理学院、康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口腔学院、管理信息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有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口腔护理、康复护理、ICU护理、老年护理、心肺康复治疗技术、盆底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社区康复、老年保健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等21个专业及方向。

  学校始终以谋中原之强盛、践医学之仁心、求育人之本真为己任,紧跟我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步伐,注重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资团队建设为重点,以专业建设为平台,以教育教学改革为关键,以基础条 件为保障,继承与创新并举,建成以医药为核心的大健康专业为主体,辅设理、工、商、管类专业的多学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实行开放性、多元化办学,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途径,力争为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 件、社会需求、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往年录取结果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计划调整工作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录学校网站(www.zzyyedu.com)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我校录取新生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二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已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不按时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二十六条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医药卫生类专业12000元/生/年,非医药类专业96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800元/生/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学助学岗位等奖、助、贷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一)有条 件的减免学费: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5000元/年/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生,其他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3000元/年/生。

  4.国家无息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无息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最高12000元/年/生。

  (三)校内资助政策:

  1.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2.勤工助学:学院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 件,根据岗位差异,工资保持在1000-1500元/月。

  3.基金:由企业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评选一次,当选者每人可获得奖励3000-100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邮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53685333、53683222、

  传真:0371-69273333

  邮箱:zsjyc zzyyedu.com

  网址:http://www.zzyyedu.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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