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07 10:12:00 来源: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37省级代码:6540

  第五条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继路5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特点: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国土资源类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我国中部和中西部唯一以地矿命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1.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 件:(1)教育部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 件;(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对所有进档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办法执行。

  5、对口类专业录取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平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6、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 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1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900元/生/年,600元/生/年四档;学院助学金3300元/生/年(视情况不同奖励不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71-56189111、56189222、56189333

  监督电话:0371-56189066

  学校网址:www.hagmc.edu.cn

  第二十二条 声明: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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