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原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2021-05-29 15:59:27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经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与中原工学院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

  第三条 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

  第四条 学校旨在培养能够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兼招部分专升本、专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专升本学制两年,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郑州经贸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2021年郑州经贸学院招生专业名称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市、区)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市、区)的需要,在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的比例范围内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志愿设置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分配考生录取专业时,先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的考生,按照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所划定的艺术类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凡考生所在省对投档规则,以及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对非艺术类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各专业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对艺术类考生,如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设立有学校奖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学校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标准执行,本科收费标准:文科类15000元/年,理科类1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专科收费标准:普通类11000元/年,艺术类12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六人间1200元/生/年,四人间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当年度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郑州经贸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

  学校主页: www.zue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99999、62499855

  监督电话:0371—62433333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郑州经贸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
空中乘务500405普通

3


-11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550105普通

3

-12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普通

3


-11000

影视多媒体技术560208普通

3


-11000

数字媒体技术510204普通

3


-110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普通

3


-110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普通

3


-11000

大数据与审计530303普通

3


-11000

电子商务530701普通

3


-11000

市场营销530605普通

3


-11000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普通

3


-11000

工商企业管理530601普通

3


-1100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普通

3


-11000

工程造价440501普通

3


-110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440403普通

3


-11000

商务英语570201普通

3


-11000

金融科技应用530202普通

3


-11000

证券实务530206普通

3


-11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普通

3


-11000

法律事务580401普通

3


-11000

商务英语50262普通

4-15000

英语50201普通

4-15000

物流管理120601普通

4-15000

电子商务120801普通

4-1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20401普通

4-15000

市场营销120202普通

4-15000

工商管理120201K普通

4-150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普通

4-15000

审计学120207普通

4-15000

财务管理120204普通

4-15000

投资学20304普通

4-15000

信用管理020306T普通

4-15000

会计学120203K普通

4-15000

广播电视学50302普通

4-15000

广告学50303普通

4-15000

法学030101K普通

4-15000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080802T普通

4-16000

自动化80801普通

4-16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80601普通

4-16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普通

4-18000

产品设计130504普通

4-18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普通

4-18000

服装设计与工程81602普通

4-16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0901普通

4-16000

网络工程80903普通

4-1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80202普通

4-16000

工业设计80205普通

4-16000

机械电子工程80204普通

4-16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81002普通

4-16000

土木工程81001普通

4-16000

工程造价120105普通

4-16000

建筑学82801普通

5-16000

数字媒体技术80906普通

4-16000

经济统计学20102普通

4-15000

金融工程20302普通

4-1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

4-16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080602T普通

4-16000

网络与新媒体050306T普通

4-1500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130208TK普通

4-18000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普通

4-18000

环境设计130503普通

4-18000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普通

4-18000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普通

4-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