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5 15:47:11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工学院(英文: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13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4。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邮编453003。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普通专科。符合《河南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组长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专升本”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分类录取,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投档严格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学校对在投档分数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调档;对已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志愿清,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五条 我校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在河南省的录取规则为: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与艺术专业成绩的50%相加合成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到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听力”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已投档考生遵照“分数优先,志愿清,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河南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如有变化,我校则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相关规定制定录取规则并按照要求向考生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第十六条 “专升本”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严格按照省级招办投档情况进行录取,按照要求向省级招办提交预录取名单,按照省级招办审核批准结果确定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厅和各省招办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十九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文件)我校制定以下收费标准:

  (一)学费:

  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文史类专科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除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外,还设有联合办学董事单位提供的企业奖学金和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河南工学院网址:http://www.hait.edu.cn。河南工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hait.edu.cn;电子邮箱:hngxy6214@163.com。咨询电话:0373—3691234;传真:0373-3691071;招生监察电话:0373-3691063。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普通

3


-4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560610普通

3


-42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610215普通

3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普通

3


-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普通

3


-4200
应用化工技术570201普通

3


-4200
电线电缆制造技术560115普通

3


-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普通

3


-42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40404普通

3


-4200
会计630302普通

3


-3700
国际贸易实务630501普通

3


-3700
应用英语670203普通

3


-3700
电子商务630801普通

3


-3700
旅游管理640101普通

3


-3700
物流管理120601普通

4


-4400
自动化80801普通

4


-5000
电子信息工程80701普通

4


-50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80203普通

4


-5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80202普通

4


-5000
机械电子工程80204普通

4


-5000
车辆工程80207普通

4


-5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80601普通

4


-5000
工业工程120701普通

4


-4400
物联网工程80905普通

4


-5000
金融数学020305T普通

4


-4400
电缆工程080606T普通

4


-5000
软件工程80902普通

4


-5000
汽车服务工程80208普通

4


-5000
通信工程80703普通

4


-50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080414T普通

4


-5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080602T普通

4


-5000
智能制造工程080213T普通

4


-5000
材料科学与工程80401普通

4


-5000
财务管理120204普通

4


-4400
商务英语50262普通

4


-4400
测控技术与仪器80301普通

4


-50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80705普通

4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

4


-5000
机器人工程080803T普通

4


-5000
数字媒体技术80906普通

4


-5000
商务经济学020105T普通

4


-4400
酒店管理120902普通

4


-4400
医学信息工程080711T普通

4


-5000
环境工程82502普通

4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