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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招加分项调整
2014-05-27 11:20:35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今年共有13个加分项,20分的加分项由去年的10个减为3个,10分的项目由去年的2个增为8个,其中应往届均可加分的有7项,只有应届生可加分的有6项。今年所有的加分项及可加分值罗列如下:

序号

加分项

是否应届

分数

1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

应往届均可

20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应往届均可

20

3

烈士子女

应往届均可

20

4

少数民族考生

应往届均可

5

5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应往届均可

5

6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应往届均可

10

7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应往届均可

10

8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应届

10

9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应届

10

10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应届

10

11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应届

10

12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应届

10

1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统测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全省统一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

应届

10

备注: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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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招加分项调整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2014-05-27 11: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