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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7-06-16 08:59:29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7年《招生考试之友》第10-21期第132页、第143页中,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原公布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方可填报,现更正为“参加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考生方可填报”。

  四川音乐学院向我办补报参加学校组织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名单中的考生同时参加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

  符合两所学校以上条件的考生可考虑重新选择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延长至6月17日晚6点。

  请各级招办将本通知在各志愿填报点及招生综合服务大厅张贴宣传。

  附件: 四川音乐学院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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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07-06-16 08: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