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出台

2007-01-29 10:19:48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7年有64所普通高校招收运动训练专业,36所普通高校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据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达到免试条件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

    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滑冰(花样滑冰、速滑、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台、自由式)、冰球、雪橇、冰壶、冬季两项、雪车、围棋、国际象棋、登山(高山救援)、航海模型、航空模型、飞机跳伞、滑水、摩托艇、蹼泳;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有:武术套路、散打。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根据政策,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冬季项目报名工作应当于1月31日前结束,其他项目的报名工作于4月1日前结束。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中旬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七日内进行。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另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含免试),具备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10%。

    附:64所招收运动训练专业的普通高校: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苏州大学、集美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浙江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大连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烟台大学、江汉大学、石河子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长春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南阳师范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学院、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宁波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聊城大学、绍兴文理学院。

    36所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普通高校: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苏州大学、集美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浙江大学、黄河科技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扬州大学、吉首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菏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