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式:
高中、对口、艺术分开录取。高中按总计划的1.25倍划定投档线,对口和艺术按专业大类计划的1.2倍划定投档线。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为63分。
录取规则为:投档线以上的学生,按专业优先次序进行录取。即:假如甲乙两同学均过了投档线,甲同学分数低于乙同学,甲同学第一志愿报考了丙专业,乙同学第二志愿报考了丙专业,甲同学是丙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乙同学报考的第一志愿未录取,那么乙同学也无法被丙专业录取。假使乙同学的三四五志愿均出现此种状况,则乙同学不被录取。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同学分数很高,却未被录取的原因。
如是第一志愿报考了某专业,且发现有比自己成绩低的同学录取,而自己未录取,可申请进行复核。如不是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发现有比自己成绩低的同学录取而自己未录取,此类同学不予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