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综/理综 15:00—17:00 外语
■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750分。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除外语科目的非英语语种外,其他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等七个批次。
(1)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
(2)第二次填报: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
(3)第三次填报: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征集志愿除外),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取消被改动志愿考生的录取资格。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指的是国家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指的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必须具有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已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并通过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审定合格的考生;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必须是已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的农村学生(考生类别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照顾资格审定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