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1300余亩,教职工87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7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47%;双师素质教师4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2.8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16人。设置有12个教学院(系、部)、2个中心及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软件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涵盖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58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招生对象:A类专业除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外,其余专业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B类专业接受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其中,呼吸治疗技术专业只接受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C等(合格)及以上,中职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七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105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
专业类别
|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14年单招计划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
A
类 |
1
|
铁道机车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目前用人单位只接收男生
|
|
|
2
|
铁道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
|
3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60
|
3
|
理
|
15000
|
|||
|
4
|
铁道通信信号
|
60
|
3
|
理
|
15000
|
|||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方向)
|
60
|
3
|
文理
|
15000
|
|||
|
6
|
物流管理
|
100
|
3
|
文理
|
12000
|
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
|
7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
60
|
3
|
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
||
|
B
类 |
8
|
钢琴调律
|
50
|
3
|
文理
|
5600
|
|
|
|
9
|
呼吸治疗技术
|
60
|
3
|
文理
|
4400
|
仅招收三年制中专护理专业学生
|
||
|
10
|
护理
|
60
|
3
|
文理
|
4400
|
男生身高170cm以上
女生身高162cm以上 |
||
|
11
|
装饰艺术设计
|
50
|
3
|
文理
|
5600
|
室内设计方向
|
||
|
12
|
中药
|
40
|
3
|
文理
|
4400
|
|
||
|
1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0
|
3
|
文理
|
4400
|
|
||
|
14
|
眼视光技术
|
100
|
3
|
文理
|
4400
|
|
||
|
15
|
康复治疗技术
|
40
|
3
|
文理
|
4400
|
|
||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3
|
文理
|
3600
|
|
||
|
17
|
酒店管理
|
100
|
3
|
文理
|
3300
|
|
||
|
合计
|
1050
|
|||||||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在同类别中选报一个调剂专业。A类和B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专业报考资格详见备注栏,备注栏无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为填报。
第九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核:
A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
满分100分。
B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
满分100分。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第十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培养的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且经过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加分。
|
序号
|
加分类别
|
说明
|
分值
|
备注
|
|
|
1
|
体育特长生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10分
|
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2
|
技术等级证书(高中、中职阶段)
|
获初级等级证书
|
2分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获中级等级证书
|
3分
|
||||
|
获高级证书
|
5分
|
||||
|
说明
|
1.同一类别如有多个加分项目,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2.考生有不同类别多项加分,最高加分到10分截止。
|
||||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得分*0.4+特长加分;
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得分*0.6+特长加分;
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只考虑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和调剂专业志愿,不作其它专业志愿调剂。
3、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三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六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6265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68329849
传真:0371-66948489
邮编:450052
学校网站:http://www.zzrvtc.edu.cn
电子邮件:zzrvtc_zb@163.com
2014年3月3日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严格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1300余亩,教职工87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7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47%;双师素质教师4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2.8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16人。设置有12个教学院(系、部)、2个中心及国际教育学院、欧亚交通学院、软件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4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涵盖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58个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与质量管理处、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六条招生对象:A类专业除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外,其余专业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B类专业接受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其中,呼吸治疗技术专业只接受中职护理专业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为C等(合格)及以上,中职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七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105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
专业类别
|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14年单招计划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
A
类 |
1
|
铁道机车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目前用人单位只接收男生
|
|
|
2
|
铁道车辆
|
60
|
3
|
理
|
15000
|
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无色盲色弱;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
|
3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60
|
3
|
理
|
15000
|
|||
|
4
|
铁道通信信号
|
60
|
3
|
理
|
15000
|
|||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运输方向)
|
60
|
3
|
文理
|
15000
|
|||
|
6
|
物流管理
|
100
|
3
|
文理
|
12000
|
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
|
7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
60
|
3
|
理
|
3600
|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
||
|
B
类 |
8
|
钢琴调律
|
50
|
3
|
文理
|
5600
|
|
|
|
9
|
呼吸治疗技术
|
60
|
3
|
文理
|
4400
|
仅招收三年制中专护理专业学生
|
||
|
10
|
护理
|
60
|
3
|
文理
|
4400
|
男生身高170cm以上
女生身高162cm以上 |
||
|
11
|
装饰艺术设计
|
50
|
3
|
文理
|
5600
|
室内设计方向
|
||
|
12
|
中药
|
40
|
3
|
文理
|
4400
|
|
||
|
1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0
|
3
|
文理
|
4400
|
|
||
|
14
|
眼视光技术
|
100
|
3
|
文理
|
4400
|
|
||
|
15
|
康复治疗技术
|
40
|
3
|
文理
|
4400
|
|
||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3
|
文理
|
3600
|
|
||
|
17
|
酒店管理
|
100
|
3
|
文理
|
3300
|
|
||
|
合计
|
1050
|
|||||||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情况,将该专业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八条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在同类别中选报一个调剂专业。A类和B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专业报考资格详见备注栏,备注栏无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为填报。
第九条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核:
A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
满分100分。
B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
满分100分。
2、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A类专业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B类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第十条特长加分项目及政策。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选拔适合我院相关专业培养的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且经过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的考生实行加分。
|
序号
|
加分类别
|
说明
|
分值
|
备注
|
|
|
1
|
体育特长生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10分
|
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2
|
技术等级证书(高中、中职阶段)
|
获初级等级证书
|
2分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获中级等级证书
|
3分
|
||||
|
获高级证书
|
5分
|
||||
|
说明
|
1.同一类别如有多个加分项目,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2.考生有不同类别多项加分,最高加分到10分截止。
|
||||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得分*0.4+特长加分;
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得分*0.6+特长加分;
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只考虑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和调剂专业志愿,不作其它专业志愿调剂。
3、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三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六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七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郑州市幸福路2号
国家代码: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6265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68329849
传真:0371-66948489
邮编:450052
学校网站:http://www.zzrvtc.edu.cn
电子邮件:zzrvtc_zb@163.com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