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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3-04-07 10:25:05 来源: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两位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具体分工如下:
  录取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担任。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工作;负责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组织考生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公示考试成绩;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预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情况报送工作;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命题考务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命题及考试;负责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考试阅卷;考生总成绩汇总。
  纪检监察组:组长由组织人事处处长担任。负责全程监督、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后勤财务处处长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0

5200

1000元(6人间)或1200元(5人间)

2

汽车电子技术

3

40

5200

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40

5200

4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5200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40

5200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考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0日8:00-4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
  我院单独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hbqcxy.com),点击进入“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根据《单独招生报名须知》进行填报;也可携带身份证、2013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预约。带队老师需持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二)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报名时,每个考生限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三)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为准)。
  (四)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结合),于2013年4月26日前公示参加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www.hbqcxy.com。2013年4月26日至考试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别为60分、50分、40分,一份试卷,总分150分。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9:00至11:00。
  (二)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50分。考核时间:2013年4月27日14:00开始。
  八、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总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三)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5月上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www.hbqcxy.com)。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392-3221100   3221020
  学院网址:http://www.hbqcxy.com
  邮箱:hbqcxyzsc@163.com咨询QQ:194579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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