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普通招生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3-03-29 14:53:56 来源: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学〔2012〕1214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万益
  副组长:王志平 章普贤
  成员:葛云飞 成光琳 周勇 郭长慧 侯丽萍 姚新庄
  王丽丽 李存永 王君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志平(兼)
  副主任:葛云飞
  成员:成光琳 郭长慧 杨莹 郑春武
  (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58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
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计划
招生对象
学费
(元/年)
普通类
(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人力资源管理
3
70
高中文、理考生
3300
会计电算化
3
40
高中文、理考生
3300
电子商务
3
40
高中文、理考生
3300
旅游管理
3
40
高中文、理考生
3300
应用电子技术
3
40
高中文、理考生
3600
对口类(招收职高中职毕业生)
会计电算化
3
90
职高、中职财经类考生
3300
电子商务
3
80
职高、中职市场营销类考生
3300
旅游管理
3
90
职高、中职旅游类考生
3300
应用电子技术
3
90
职高、中职电子类考生
3600
 
    
 
580
 
 


  四、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间
工作内容
3月20日-4月19
考生登陆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网站填报单独招生报考信息。
4月21日
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
4月26日之前
考生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4月27日
上午: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下午:专业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5月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五、报名资格及办法
  (一)凡已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均可以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报名。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学院网站→阅读报名须知→考生注册→填写报名表信息→提交报名表→学院审核→公示考生名单。
  现场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我院就业招生处(龙子湖校区:办公楼B座一楼就业招生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3月20日起考生可通我院网站主页(http://www.hnjmxy.cn),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按照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18:00点。
  资格初审:我院在4月20日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4月21日在我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三)填报专业志愿
  普通类考生可选报1-3个专业志愿,对口类考生只能填报所学专业类别相对应招生专业。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及初审合格后,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4月26日之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就业招生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务费60元。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龙子湖校区(龙子湖文苑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核
  文化基础知识考核分普通类和对口类分别命题,考核科目均为语文(7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满分150分。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核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至11:30。
  (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普通类进行职业潜质面试,对口类进行职业综合技能面试,考核方式均为面试,建立面试试题库,分专业进行,满分150分。
  考核时间为4月27号下午14:00至18:30。
  八、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的总和,分专业科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5月份,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主页公布。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九、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十、监督机制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首页 > 普通招生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2013-03-29 14: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