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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音乐、美术、书法类不能相互兼报
2012-10-31 00:00:00 来源:河南商报
  2013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九大类,分别为: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和体育舞蹈类。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其中一类专业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除音乐、美术、书法类之间不可相互兼报,其余各专业类别之间可同时报考。按规定,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务费,每名考生100元。其中,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的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省辖市招办收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100元专业省统考考务费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交到考点。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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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音乐、美术、书法类不能相互兼报

来源:河南商报 2012-10-3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