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普通招生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01-14 17:29:18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1年计划招收美术类本科生265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其中艺术设计专业94名,工业设计(艺术)专业96名,动画专业50名,艺术设计学专业25名。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事项

  报名条件:

  1、符合2011年各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报考重点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要求。

  报考方式:

  1、考生凭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指定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 如考点不能提供考生电子数据,则考生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版的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考生须持报名点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本人相片并盖章的户籍和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外省:色彩(100分)、速写(100分)、素描(100分)

  湖北:素描(100分)(必考)、专业创作(100分)(根据专业方向选考)

  2、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

序号

(市)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1

安徽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2011120-21

2011122

830-1130  色彩

1330-1400 速写

1410-1710 素描

2

重庆

四川美术学院(黄桷坪校区)

2011213-14

2011215

3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2011216-17

2011219

4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5

广西

南宁市第五中学(南宁市华强路95号)

2011217-18

6

陕西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含光路南段100号)

7

湖南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市井湾路784)

8

江苏

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

2011220-21

2011222

9

河南

郑州铁六中(郑州市中原东路)

10

江西

江西师范大学(北京西路437号)

11

山东

济南招办指定的考点(济南)

12

湖北

报名地点:待定

待定

2011315

830-1130  素描(必考)

1400-1700 艺术设计(环艺)

考试地点: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杨汊湖基地(江汉区长青五路杨汊湖小区)

2011316

830-1130工业设计、动画

1400-1700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平面)

  3 、以上设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的考点报考。

  4、考试时请自备文具、画具。

  四、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外省考生按我校组织的色彩、素描、速写考试成绩之和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寄发《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湖北省考生根据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50%+专业创作成绩×50%)和省统考成绩之和划定专业合格线,并按专业方向发放《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从4月中旬起可通过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高考录取原则

  1、在取得《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基础上,报考艺术设计、动画和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的考生按其综合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

  外省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色彩+素描+速写)

  湖北省考生的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素描成绩×50%+专业创作成绩×50%)

  2、在取得《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湖北考生须取得工业设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报考工业设计(艺术)专业的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考生投档附加分可计入文化课总分。 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六、收费及监督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11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0年学费:10350元/人/学年)。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专业考试及录取中除报名考试费以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我校艺术专业组考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招生监察电话:027-87651423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858399

首页 > 普通招生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2011-01-14 17: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