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事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共12个省、市、自治区。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艺术设计专业80人,绘画专业40人。学制四年,本科。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考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考试费200元。北京、天津、山西三省、市考生须带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半身3.3CM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地点、生源省、市、自治区:
2011年1月16日——17日 吉林大学考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
中心校区理科食堂)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市考生
2011年 2月11 日——12 日 郑州市106中学考点(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河南省考生
2011年2月13日——14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河北省考生
2011年2月16日——17日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潍坊市奎文区虞河
路418号)山东、安徽、江苏三省考生
2011年 2月18日——19日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考点(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54号)天津、山西三省、市考生
七、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1.素描——静物(限用绘画铅笔) 2.色彩——静物(限用水粉)
3.速写——人物(限用绘画铅笔)
考试时间:吉林大学考点:2011年1月19日开始考试
郑州市106中学考点:2011年2月13 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2011年2月16 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2011年2月19日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考点:2011年2月20日
考试具体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九、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一、有关规定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其学籍。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 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吉林大学2011年音乐学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音乐类高等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音乐学5 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人、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钢琴、小提琴、中提、长笛、小号、二胡、琵琶、扬琴、笛子]30 人,共计招生40人;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共10个省、市、自治区。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七、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1月7日—1月10 日
考试内容:
初试:
(1)音乐学:钢琴或其它乐器、音乐学常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歌曲创作。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
(4)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A、弦乐: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B、管乐: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
(1)音乐学: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音乐短评。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理(李重光《音乐理论基础》教程,全部内容要求达到入学免修程度)、和声、视唱练耳(听写、视唱)、作曲(主题发展)。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喉检。
(4)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协奏曲(第一、三乐章)、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不能自带伴奏,需伴奏者必须提供五线钢琴乐谱,报名时交乐谱。所有器乐考生一律背谱演奏。
考试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11年音乐学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九、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对专业基础课成绩做具体要求,按我校专业考试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一、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除外)。
3、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6、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其学籍。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6420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吉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广播影视编导方向培养具有广播、影视、网络媒体的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宣传部门从事广播、影视节目采访、写作、报道、编排、导演、摄制、制作、策划的,一专多能的广播电影电视艺术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招生计划为30人;招生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共19个省、市、自治区;学制四年,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要求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2米及以上(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时间:2011年2月12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200元。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11年2月14日一16日。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与鉴赏(根据所给出的影视作品,按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面试:故事构思与讲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给定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表述时可无实物表现情节中相应的环境。
考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22日。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吉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可放宽到我校规定分数线下50分且不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直接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在10名以后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二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
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文学院 0431—8516602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吉林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事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共12个省、市、自治区。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艺术设计专业80人,绘画专业40人。学制四年,本科。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考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考试费200元。北京、天津、山西三省、市考生须带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半身3.3CM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地点、生源省、市、自治区:
2011年1月16日——17日 吉林大学考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
中心校区理科食堂)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市考生
2011年 2月11 日——12 日 郑州市106中学考点(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河南省考生
2011年2月13日——14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河北省考生
2011年2月16日——17日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潍坊市奎文区虞河
路418号)山东、安徽、江苏三省考生
2011年 2月18日——19日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考点(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54号)天津、山西三省、市考生
七、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1.素描——静物(限用绘画铅笔) 2.色彩——静物(限用水粉)
3.速写——人物(限用绘画铅笔)
考试时间:吉林大学考点:2011年1月19日开始考试
郑州市106中学考点:2011年2月13 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2011年2月16 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2011年2月19日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考点:2011年2月20日
考试具体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九、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一、有关规定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其学籍。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 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吉林大学2011年音乐学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音乐类高等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音乐学5 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人、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钢琴、小提琴、中提、长笛、小号、二胡、琵琶、扬琴、笛子]30 人,共计招生40人;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共10个省、市、自治区。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七、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1月7日—1月10 日
考试内容:
初试:
(1)音乐学:钢琴或其它乐器、音乐学常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歌曲创作。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
(4)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A、弦乐: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B、管乐: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
(1)音乐学: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音乐短评。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理(李重光《音乐理论基础》教程,全部内容要求达到入学免修程度)、和声、视唱练耳(听写、视唱)、作曲(主题发展)。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喉检。
(4)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协奏曲(第一、三乐章)、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不能自带伴奏,需伴奏者必须提供五线钢琴乐谱,报名时交乐谱。所有器乐考生一律背谱演奏。
考试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11年音乐学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九、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对专业基础课成绩做具体要求,按我校专业考试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一、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考试用具、材料自备(钢琴除外)。
3、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6、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其学籍。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6420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6709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吉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广播影视编导方向培养具有广播、影视、网络媒体的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宣传部门从事广播、影视节目采访、写作、报道、编排、导演、摄制、制作、策划的,一专多能的广播电影电视艺术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招生计划为30人;招生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东共19个省、市、自治区;学制四年,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要求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2米及以上(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五、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时间:2011年2月12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1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200元。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2011年2月14日一16日。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笔试:影视作品分析与鉴赏(根据所给出的影视作品,按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面试:故事构思与讲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给定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表述时可无实物表现情节中相应的环境。
考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22日。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吉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可放宽到我校规定分数线下50分且不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直接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在10名以后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二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
九、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有关规定
1、考生报名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2、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
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6420、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文学院 0431—8516602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乘轻轨到前进大街西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即是,或在长春市火车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到终点站(吉林大学南区)下车。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