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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1-01-06 10:39:40 来源:浙江传媒学院

  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文理兼招)

  (一)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就读校区

1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7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35

四年

9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80

四年

9000

2

动画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8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3

管理学院

媒体创意(影视制片)

100

四年

7000

桐乡校区

4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105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

40

四年

9000

5

设计艺术学院

摄影(图片摄影)

6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6

文化创意学院

媒体创意

5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7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含编剧与策划等专业方向)

135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8

音乐学院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

3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9

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8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摄影(电视摄像)

40

四年

9000

摄影(照明艺术)

40

四年

9000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80

四年

9000

录音艺术

30

四年

9000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和深圳12个考点;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影视表演类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就读校区

1

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

表演

3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济南、成都和南京6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就读校区

1

动画学院

动画

120

四年

9000

下沙校区

2

设计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公共艺术2个专业方向)

12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0

四年

90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90

四年

9000

  注:

  1、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设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南昌11个考点。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试设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长沙、南京、深圳9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新疆,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就读校区

1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

40

四年

9000

桐乡校区

音乐表演(钢琴)

35

四年

9000

音乐表演(西洋乐)〈仅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

10

四年

9000

音乐表演(民乐)〈仅限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

25

四年

9000

舞蹈编导

30

四年

9000

舞蹈编导(音乐剧)

30

四年

9000

  注:

  1、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考试设太原、济南、南京、长沙、郑州5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河北、江西、安徽,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2、 美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专 业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就读校区

1

文化创意学院

影视广告

45

三年

9000

桐乡校区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高考录取按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成绩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省份为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安徽、江西。

  3、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图片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5、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2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6、音乐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四)考点、报考方法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1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和南昌14个考点,其中合肥和南昌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江苏省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考 点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公交线路

杭州

浙江传媒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

0571-86832600 0571-86832630

公交525K525路在学林街文泽路口站下;快速公交B1线、公交104B4线在高沙站下;

北京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附中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小区

010-64686672

地铁二号线、13号线、机场专线东直门站下;公交车24117413418635909春秀路站

哈尔滨

黑龙江广播电视教育中心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厦

0451-82898774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在衡山路站下

兰州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兰州市盐场路1240

0931-8341641 0931-8340086

公交71073529路甘肃广校站下

太原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

0351-2279588

公交11816路太原师范学院站下

郑州

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郑州市文化路79

0371-63522618

公交69069529832251K6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济南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

0571-86832600

公交3113BRT23路在花园庄站下;公交106112122路花园路西口站下

考试地点:届时由济南市招办向社会公布

成都

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新生路5

028-85447616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

0571-86832600

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

长沙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

0731-4028686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南京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

025-83758148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深圳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深南北斗路20

0755-25105824

公交10205223387路新秀立交站下

合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市金寨南路856

只设美术考点

0551-3513089

合肥新火车站乘226路至建工学院站(北校区)下;市内乘12148126135901路公交车至建工学院站下

南昌

南昌十八中学东书院街8

只设美术考点

0791-6231351

公交5.25路在象山南路口站下;230路在三眼井街口站线;市内乘221路在绳金塔站下

  2、报考时间

  (1)北京、哈尔滨、郑州、兰州、太原、武汉、成都、南京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20日—21日(其中南京考点的美术类和音乐类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

  初试时间:2011年1月20日下午—22日

  复试时间:2011年1月24日—27日(其中太原考点复试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29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1年1月23日(其中北京考点美术类考试时间为2011年1月22日)

  (2)济南、深圳、长沙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18日—19日(其中济南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18日)

  初试时间:2011年2月18日下午—20日

  复试时间:2011年2月22日—25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1年2月21日

  (3)杭州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2011年2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5日—26日

  初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下午—27日

  复试时间:2011年3月3日—6日

  (4)合肥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16日—17日

  考试时间:2011年2月18日

  (5)南昌考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16日—17日

  考试时间:2011年2月18日

  (五)报名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确认不再修改)—→在规定时间内用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获悉考试安排时间

  2、验证、确认、缴费

  在打印出来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上各粘贴一寸免冠正面照,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相应的考点进行验证、确认、缴费、盖章。

  注: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50元;复试费150元。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模拟主持;命题即兴评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自备寓言故事讲述(限2分钟);指定材料表达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音声考察(朗读指定材料);能力考察(角色语言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才艺展示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口语测试;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并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命题即兴评述(限3分钟)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画面组合

  7、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8、摄影专业(照明艺术)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9、摄影专业(图片摄影)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摄影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0、录音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视唱练耳

  复试:广播影视作品评析;音乐基础考察

  11、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

  初试:形象考察;视唱考察;才艺展示

  复试:影视音乐作品分析;音乐基础考察

  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13、媒体创意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14、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电视制片管理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艺术综合素质测试

  16、表演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朗诵、歌曲演唱(自备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命题小品表演;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自备材料)

  1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素描;色彩

  18、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初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19、音乐表演专业

  初试:

  (1)声乐:①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②声乐作品演唱:抽考一首(自备不同风格声乐作品4首,背谱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

  (2)器乐:①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4首作品,抽考一首。

  a 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程度以上)

  b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c 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d 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

  扬琴、竹笛、打击乐):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大型乐曲2首(中外不限),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1)声乐: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背谱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视唱练耳考察

  (2)器乐:演奏自选作品一首;视唱练耳考察

  20、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①形象考察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①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

  ②编舞能力测试:即兴创编(抽签选择音乐)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21、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

  初试:①形象考察;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选一首(声乐作品、音乐剧作品或流行歌曲,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

  ③舞蹈作品:舞种不限(以现代舞为主)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①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

  ②剧目表演:命题小品(现场抽题)

  ③视唱练耳考察

  注: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初复试同时进行;

  2、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摄影专业(图片摄影)复试科目中综合素质测试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3、媒体创意专业和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复试科目中影视作品分析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4、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复试科目中音乐基础考察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和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素描、色彩均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6、如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二)浙江生源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媒体创意专业(本科)、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本科〉、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专科)、电视制片管理专业(专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专科)、电视节目制作专业(专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播音主持类省统考成绩;

  4、表演专业(本科)、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5、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12个本科专业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类别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省外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查看各考点公布的初试合格者名单;杭州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试合格者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凡我校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复试结果考生亦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

  2、学校在审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5个艺术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复试成绩,学校于3月20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前20名考生名单。名单中考生于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杭州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参加面试,最终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15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享受高考录取办法中的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放弃享受优先录取资格。

  3、在承认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校考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本科专科通用;在艺术类专科专业承认省统考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按相关省招办规定执行。

  (二)高考录取办法

  1、广电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录取原则参照本科录取方法。如相关省份考试院有具体要求,则按考试院规定的相关政策择优录取。

  4、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等12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第一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外除外,如福建省等)。

  8、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9、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10、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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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传媒学院 2011-01-06 10: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