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0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扩大办学自主权,探索实施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10]6号)、《河南省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学【2010】242号)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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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 业 |
计划 |
学制 |
备注 |
|
1 |
矿山机电(矿山电气控制技术方向) |
100 |
3 |
|
|
2 |
矿井通风与安全(瓦斯防治方向) |
80 |
3 |
只招男生 |
|
3 |
矿井建设 |
80 |
3 |
只招男生 |
|
4 |
应用化工技术 |
60 |
3 |
|
|
合计 |
320 |
|
|
|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本人须到我院办理报名信息确认。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
(二)网上报名: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
(三)网上填报材料和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不能录取由个人负责;
(四)下列材料在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
1、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信息表须使用学院报名系统统一表格。
2、符合加分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它材料的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推荐证明(录取后要验证本阶段毕业证书,凡未获得本阶段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往届高中和中职生毕业生,携带高中阶段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加分条件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六)现场确认: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打印准考证。
四、招生程序
1、制订单独招生试点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报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宣传及组织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3、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为合卷,满分150分;职业素质考试试卷满分150分,测试总分300分。
4、录取成绩=文化成绩*40%+职业素质成绩*60%+加分分数。录取原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职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拟录取的考生,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5、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备案;
6、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时间安排
1、2010年4月15日-5月3日考生可通过http://www.pzxy.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
2、2010年5月6日8:00~18:00,5月7日8:00~14:00,考生须到我院指定的单独招生审核现场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地址: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3、2010年5月8日,组织考试;
4、2010年5月9日-15日,评卷、登分、录取、公布预录取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5月16日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备案;
6、根据省招办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7、2010年5月21日,被录取考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8、2010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复查。
3、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4、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素质分数高或有特长的考生。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成绩加分后进行录取。
6、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省招办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招生办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剩余招生计划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7、招生录取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备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及招生、教学、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在省教育厅和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河南省高校招生考试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学费、住宿费等,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3、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大学新生“绿色通道”。
4、最终解释权归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十一、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467001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咨询电话:0375-2066462/7197286/7240606/13673751517
传真电话:0375-2066462
邮 箱: zsjy@pzxy.edu.cn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0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扩大办学自主权,探索实施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10]6号)、《河南省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学【2010】242号)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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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 业 |
计划 |
学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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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山机电(矿山电气控制技术方向) |
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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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井通风与安全(瓦斯防治方向) |
80 |
3 |
只招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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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井建设 |
80 |
3 |
只招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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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用化工技术 |
6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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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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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本人须到我院办理报名信息确认。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
(二)网上报名: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
(三)网上填报材料和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不能录取由个人负责;
(四)下列材料在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
1、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信息表须使用学院报名系统统一表格。
2、符合加分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它材料的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推荐证明(录取后要验证本阶段毕业证书,凡未获得本阶段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往届高中和中职生毕业生,携带高中阶段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加分条件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六)现场确认:到我院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打印准考证。
四、招生程序
1、制订单独招生试点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报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宣传及组织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3、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为合卷,满分150分;职业素质考试试卷满分150分,测试总分300分。
4、录取成绩=文化成绩*40%+职业素质成绩*60%+加分分数。录取原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职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拟录取的考生,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5、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备案;
6、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五、时间安排
1、2010年4月15日-5月3日考生可通过http://www.pzxy.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
2、2010年5月6日8:00~18:00,5月7日8:00~14:00,考生须到我院指定的单独招生审核现场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地址: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3、2010年5月8日,组织考试;
4、2010年5月9日-15日,评卷、登分、录取、公布预录取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5月16日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备案;
6、根据省招办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7、2010年5月21日,被录取考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8、2010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复查。
3、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4、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素质分数高或有特长的考生。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成绩加分后进行录取。
6、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省招办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招生办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剩余招生计划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7、招生录取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备案。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及招生、教学、纪检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在省教育厅和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河南省高校招生考试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学费、住宿费等,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3、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大学新生“绿色通道”。
4、最终解释权归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十一、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
十二、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467001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咨询电话:0375-2066462/7197286/7240606/13673751517
传真电话:0375-2066462
邮 箱: zsjy@pz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