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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师范大学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0-03-01 11:31:48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0年我校音乐类专业省外面向山东、福建两省招生。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层次

计划

学费标准

备注

音乐学

四年

本科

25

5700/

师范,文理兼收

山东15

福建10

音乐表演

四年

本科

20

5700/

文科

山东10

福建10

舞蹈编导

四年

本科

10

5700/

文科

山东10

  

 

 

 

 


  注: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厅及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专业考试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省份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福建

201022324

福建师范大学

山东

2010378

潍坊市招办指定地点

  

 

 

  2、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省辖市招办核发的“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或二寸照片(尺寸和数量按报名点要求准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生源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专业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音乐学

乐理、听音记谱(闭卷)

视唱、专业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音乐表演

乐理、听音记谱(闭卷)

视唱、专业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舞蹈编导

乐理、听音记谱(闭卷)

视唱、专业加试(自选一个成品舞、基本功考查)

  

 

 

 

  2、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福建

2010225

福建师范大学

山东

201039

潍坊市招办指定地点

  


 

  四、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其它

  1、报考河南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生源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学校地址: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邮编 453007

  3、咨询电话:0373-3325268,3326191(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3-3326385(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4、学校网址: http://www.h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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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师范大学 2010-03-01 11:31:48